据交通运输部官网25日消息,交通运输部同意河北雄安新区、辽宁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重庆市、贵州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深圳市开展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,力争用1—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,用3—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,打造一批先行先试典型样板,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。